番深748米:这种男人再多来几个,我真的要对薄锦墨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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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绾绾喝了好几口汤,才后知后觉的拉长着语调哦了一声。
  
      …………
  
      之后的几天都是风平浪静,薄锦墨没有露面,盛绾绾自然也没有主动联系他,薄砚在英国,她除了上班之外基本就是在家里陪晚安。
  
      晚安怀孕了,她曾经流过产虽然顾南城一直都在调养她的身体,但怀着这一胎他还是一惊一乍的,生怕她再出点意外恨不得一天到晚都亲自看着她才放心。
  
      晚安很无奈,搬出绾绾曾经怀过龙凤胎比他有经验这个理由把他赶回了公司,当然除了她之外家里有专业的月嫂,她也就是陪晚安说说话消遣解闷。
  
      不过顾南城晚出早归的,陪都不怎么用得到她偿。
  
      盛西爵让她多出门,逛街买东西也好,出去旅游也行,多参加点酒会晚会认识点新的朋友新的男人都行,但她这些年早就不那么热衷什么社交啊,有空宁愿躺在沙发里看书看电影。
  
      最后盛西爵看不过去了,把她拎出去相亲,第一次跟人见面吃饭时,盛绾绾以为是哥哥约她在外面吃饭,没多想问了时间跟地点稍微的收拾了一下就去了。
  
      是家挺有格调的西餐厅。
  
      盛绾绾找位置的时候还在想哥哥怎么会约她在这种……适合恋人的餐厅,而且……没客人,是被包场了吗?
  
      她于是拿出手机打电话,盛西爵很快接了,“哥,我到了,你在哪里啊?”
  
      “不是跟我吃。”
  
      她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问,“……什么意思?”
  
      还没等盛西爵回答她,后面突然有人拍上了她的肩膀,她转过身,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正面带微笑的看着她,脸上是文质彬彬的笑,“盛小姐吗?”
  
      说这句话的时间里,他已经相当迅速的打量了她一番。
  
      盛绾绾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她回了个微笑,对电话里道,“哥,我回头跟你说。”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并且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然后才仰头露出一个客气官方的微笑,“你好,我是。”
  
      “我是你哥的朋友,这家西餐厅是新开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
  
      她点点头,然后问道,“要……嗯,包下整个餐厅?”
  
      男人微微一笑,“我不喜欢在人太多的地方吃饭,更何况,”他顿了顿,意有所指的道,“你跟薄总在一起的时候,排场应该更大,我还担心你看不上。”
  
      哦……
  
      其实她跟那男人在一起那么多年,薄总真的从来没有做过包场这种事情,他也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啊,所以他住都是一个人住只安排钟点工按时打扫。
  
      不过她可能喜欢……热闹一点的环境?显得烟火气息特别浓烈。
  
      她把笑容挂在脸上,“还好,不会,我都不介意。”
  
      她的确不算介意,热闹的她能吃,包下整个西餐厅,她也……嗯,吃得下。
  
      盛绾绾原本的打算是,既然来了人家也包了那就把这餐饭吃了,聊个天也没什么问题,一来是哥哥朋友她肯定是要给她哥哥面子的,二来……相亲也就是走个形式,大家一起吃个饭,成年人么,不喜欢下次也就不用再见了。
  
      还有就是……
  
      男人做了邀请的姿势,“都已经准备好了,在那边。”
  
      盛绾绾注意到,他们转身走的时候,他似乎看了她一眼,似乎是对她的衣着打扮……不算满意?
  
      她是以跟自己哥哥吃饭的规格收拾的,她一向精于打扮,自然不可能多不像话,只不过穿的比较舒服随意,不太正式。
  
      她不在意,自然也不可能过多的解释什么。
  
      只不过吃完饭后,他非要开车送她回去,盛绾绾婉拒,说她自己开车过来的。
  
      然后男人看着她,好像理所当然的问道,“你的车……是你自己买的,还是你哥买给你的,还是?”
  
      盛绾绾眼眸微转,也很自然的道,“哦,是……我前男友送给我的。”
  
      她都不记得她还开着薄锦墨送给她的车。
  
      “你不认为,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就应该把他送给你的车,包括……别墅,还给他?”
  
      盛绾绾没说话,但她不说话代表的意思很清楚。
  
      男人皱眉,但克制着一般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你下午没事的话,陪我去趟商场,你嫂子过段时间生日,给她那样的女人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我也没什么想法,”还不等她回答,他就再度开口了,“就这样吧,你的车我叫司机给你开回去。”
  
      盛绾绾蹙眉,不是很愿意。
  
      他又道,“还是说,不是迈巴一赫齐柏林这种档次的豪车盛小姐不愿意坐?’
  
      这男人要不是她哥介绍的,她分分钟毫不犹豫的说是。
  
      最后还是去了商场,不过她已经没什么好脾气跟好脸色了,只剩下了最后一点客套,但这点客套也轻而易举的没了。
  
      他要给她买包,爱马仕最新上的一款手提包,专柜价十万左右。
  
      她再次婉拒,“不用了方先生,我们去给我嫂子买礼物就好,我有很多包,最近都不打算买新的。”
  
      这男人她只吃一餐饭都觉得“沉重”,哪里还敢收人家的包。
  
      而且,薄锦墨好像叫他的手下把所有牌子下——包括知名的奢侈品牌子,不知名的小众牌子,她个人偏爱的一些牌子下一些款式她可能喜欢的包全都拎了一只回来塞在她的衣帽间。
  
      三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比薄锦墨年纪大点,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他看她的表情立即又变了,“盛小姐,我们才初次见面,我认为我送你这个价位的包已经够表明我的态度跟心意了,我也认为你跟着薄锦墨时挥金如土的习性是应该改一改了,我虽然也有钱,也愿意给女人买包,但花钱必须是有所节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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